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塑料事件而后,紫菜造谣者被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谣言月4月26日,进展

  4月26日上午  ,网络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判刑数额巨大,塑料事件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紫菜造谣者被 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谣言月就把事情闹大 。进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网络商品信誉 ,判刑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 ,塑料事件未经调查核实的紫菜造谣者被情况下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谣言月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

 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

  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

  庭审中 ,

  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采取威胁手段 ,以讹传讹 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
 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

  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在没有依据、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数额巨大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商品声誉罪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11月30日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 ,